广西省职称评审政策文件及评审条件解读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壮医中级职称的人员,须提供取得壮医医师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自传 1 份和壮医诊疗病案分析 3 份。
(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不少于3项(每项不重复)
1.手术/操作视频(1—2 部);
2.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个人排名前 3 名);
3.省部级以上科技课题结题前 5 名;
4.市厅级科技课题结题前 3 名;
5.独著或第一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限前 2 位)身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公开发行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
6.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本专业学术专著 1 部;
7.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报刊发表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知识的科普文章5篇(每篇不少于1500 字);
8.科普专著(不少于5万字);
9.发表音视频作品,平均每年不少于2场(条)。
业绩成果条件:
(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不少于3项(每项不重复)
1.手术/操作视频(1—2 部);
2.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个人排名前3名);
3.国家级科研课题结题排名前5名;
4.省部级科研课题结题前3名;
5.市厅级科研课题结题或科研成果奖励的排名第1;
6.独著或第一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限前 2 位)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公开发行期刊发表;
7.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 本专业学术专著 1 部,专业学术论文 2 篇;
8.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报刊发表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知识的科普文章 5 篇(每篇不少于 1500 字);
9.副主编以上,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不少于 5 万字);
10.发表音视频作品,平均每年不少于 2 场 (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员至少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以下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不少于 1 项(每项不重复)
1.手术/操作视频(1—2 部);
2.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有排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 3);
3.省部级以上科技课题结题前 5 名,省部级以上教学课题结题前5名,市厅级教学课题结题前3名;
4.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限前 2 位)身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公开发行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
5.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本专业学术专著 1 部;
6.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报刊发表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知识的科普文章 3 篇;
7.发表音视频作品,平均每年不少于 2 场(条)。
其他材料提交:字数应在3000以内
论文:1.可在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的期刊
2.外文(sci)论文需提供检索收录证明。
3.论文投稿时间不得早于取得现职称的时间
4.综述不能等同于论文。
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材料提交建议:提交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为准),以及申报人撰写的专利简介(2000 字以内)。
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等达到相关工作年限。
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等达到相关工作年限。
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达到相关职业的工作年限)
一、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壮医医疗执业活动满 2 年;
三、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壮医医疗执业活动满 2 年;
四、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壮医医疗执业活动满 4 年;
五、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壮医医疗执业活动满 6 年;
六、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壮医医疗执业活动满 7 年;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 满 5 年或取得卫生系列中级职称后受聘在所申报的专业技术岗位 。
2.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 7 年或取得卫生系列中级职称后受聘在所申报的专业技术岗位从 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7 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在乡镇从事卫生专 业技术工作累计 20 年及以上,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 护、技)师职务满 7 年或取得卫生系列中级职称后受聘在所申报的赚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7 年。
完整政策PDF文档下载:广西省职称评审政策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