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称评审政策文件及评审条件解读
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01
学历、资历要求

01
副主任医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且近5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且近7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02
副主任护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且近5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7年,近7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03
副主任药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且近5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且近7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04
副主任技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5年,且近5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7年,且近7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主任医(护、药、技)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且近5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02
工作业绩要求

副高级职称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应提交以下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2项以上,其中1为必备项。
01
副主任医师
1.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申报人员,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案例,或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公共卫生类别申报人员提供1件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或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或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或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须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作为第一作者,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在公开发行的医药卫生类学术期刊正刊发表的专业论文。
4.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的本专业省部级科研课题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结题的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
5.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
6.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科普专著。
7.作为主讲人,进社区、乡村、学校、单位和大众媒体开展的健康科普讲座;或参加的官方电台、电视台科普节目;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杂志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或在互联网网站(包括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本专业科普文章;或自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自媒体发布本专业科普知识。
8.参与研究并印发实施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
9.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10.带教本专业进修、住培、实习等人员的工作情况。
11.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得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肯定或推广。
02
副主任护师
1.提供1件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抢救和护理危重病人、解决护理专业多学科合作疑难复杂问题、参与开展新技术或新业务形成的专题报告,或护理案例,或操作视频,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须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练兵比武等专业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
4.参与研究并印发实施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
5.作为第一作者,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在公开发行的医药卫生类学术期刊正刊发表的专业论文。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的本专业省部级科研课题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结题的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
7.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
8.带教本专业进修、实习等人员的工作情况。
9.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受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肯定或推广。
03
副主任药师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解决药品调剂、药品合理使用、药品质量管理、用药监测、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合理用药分析报告,或技术应用案例,或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案例,或个体化用药案例,或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等。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须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练兵比武等专业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
4.参与研究并印发实施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
5.参与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并取得生产许可的医疗机构新制剂注册批件/备案号,或获得新药临床试验许可、新药生产批件。
6.作为第一作者,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在公开发行的医药卫生类学术期刊正刊发表的专业论文。
7.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的本专业省部级科研课题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结题的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
8.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
9.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受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肯定或推广。
04
副主任技师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解决本专业负责问题形成的专业技术报告,或操作视频,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须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练兵比武等专业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
4.参与研究并印发实施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
5.作为第一作者,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在公开发行的医药卫生类学术期刊正刊发表的专业论文。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的本专业省部级科研课题或作为负责人完成结题的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
7.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
8.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受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肯定或推广。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应提交以下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2项以上,其中1为必备项。
主任医师
1.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申报人员,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案例,或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公共卫生类别申报人员提供1件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或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或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或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须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作为第一作者,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在公开发行的医药卫生类学术期刊正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4.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的本专业省部级科研课题。
5.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科普专著。
6.作为主讲人,进社区、乡村、学校、单位和大众媒体开展的健康科普讲座,或参加的官方电台、电视台科普节目;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杂志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或在互联网网站(包括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本专业科普文章;或自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自媒体发布本专业科普知识。
7.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研究并印发实施的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
8.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前6位);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9.带教本专业进修、住培、实习等人员的工作情况。
10.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得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肯定或推广。

主任护师
1.提供1件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抢救和护理危重病人、解决护理专业多学科合作疑难复杂问题、参与开展新技术或新业务形成的专题报告,或护理案例,或操作视频,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须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前6位);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练兵比武等专业比赛一等奖。
4.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研究并印发实施的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
5.作为第一作者,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在公开发行的医药卫生类学术期刊正刊发表的专业论文。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的本专业省部级科研课题。
7.作为主编或副主编,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
8.带教本专业进修、实习等人员的工作情况。
9.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受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肯定或推广。

主任药师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解决药品调剂、药品合理使用、药品质量管理、用药监测、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合理用药分析报告,或技术应用案例,或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案例,或个体化用药案例,或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等。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须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前6位);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练兵比武等专业比赛一等奖。
4.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研究并印发实施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参与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并取得生产许可的医疗机构新制剂注册批件/备案号,或获得新药临床试验许可、新药生产批件。
6.作为第一作者,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在公开发行的医药卫生类学术期刊正刊发表的专业论文。
7.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的本专业省部级科研课题。
8.作为主编或副主编,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
9.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受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肯定或推广。

主任技师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解决本专业负责问题形成的专业技术报告,或操作视频,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须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前6位);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练兵比武等专业比赛一等奖。
4.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研究并印发实施的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
5.作为第一作者,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在公开发行的医药卫生类学术期刊正刊发表的专业论文。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的本专业省部级科研课题。
7.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
8.其它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受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肯定或推广。


03
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根据《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任职期限内学分可以累计计算,平均每年取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低于25分,当年所获学分不得低于20分。

04
对口支援要求

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