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内科专业评价标准条件

【高级职称评价条件】
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1-3项(每项提供1份)
1.副主任医师
(1)解决内科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报告、手术/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
(2)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内科专业相关的技术专利。
(3)结合内科临床实践,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编写的内科专业教材、著作等。
(4)主要参与的科研课题,获得的科技成果奖或教学奖励等。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内科专业相关技术规范、卫生标准。
(6)通过带教一定数量规范化培训医师、实习生、研究生、进修生,以及承担教学
题等工作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
(7)向大众普及内科专业知识形成的科普作品。
(8)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2.主任医师
(1)解决内科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报告、手术/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
(2)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专利。
(3)结合内科临床实践,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以主副主编身份参与编写的内科专业教材、著作等。
(4)主持的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的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教学奖励等。
(5)向大众普及内科专业知识且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普作品。
(6)主持研究并形成的内科专业相关技术规范、卫生标准。
(7)通过带教一定数量规范化培训医师、研究生、进修生,以及承担教学课题等工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
(8)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护理专业评价标准条件
【高级职称评价条件】
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1-3项(每项提供1份)。
1.副主任护师
(1)解决护理专业多学科合作疑难复杂问题、参与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形成的护理案例、
护理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
(2)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护理专业相关的技术专利或获得的市(厅)级以上创新奖项。
(3)结合护理专业实践开展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科研工作,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者参与编写的护理学相关专业教材、著作等。
(4)主要参与的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得市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奖:作为参与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中华护理学会及其分会护理科技奖:教学奖励等成果。
(5)向大众普及护理专业知识形成的科普作品。
(6)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护理技术规范、卫生标准、护理指南、专家共识。
(7)通过带教一定数量见习/实习生、规培生、进修生、专科护士等人员,以及所承担教学课题、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等形成的人才培养工作报告。
(8)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2.主任护师
(1)熟练解决护理专业多学科合作的疑难复杂问题、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形成的高质量护理案例、护理操作视频、应急
处置情况报告等。
(2)运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在推动医护一体化、多学科合作等护理新模式建设方面形成的项目报告、技术专利或
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获得创新奖项。
(3)结合护理专业实践开展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科研工作,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以主编、副主编身份参与编写的专业教材、著作等。
(4)主持的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得市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奖;作为参与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
成果奖,或中华护理学会及其分会护理科技奖;教学奖励等成果。
(5)向大众普及护理专业知识形成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普作品。
(6)主持研究并形成的护理技术规范、卫生标准、护理指南、专家共识。
(7)通过带教、指导一定数量进修生、专科护士、研究生等人员,以及所承担教学课题、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等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
(8)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广东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临床、口腔专业评价标准条件
【高级职称评价条件】
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1-3项(每项提供1份)。
1.副主任医师
(1)解决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或复杂病例形成的临床病案报告、手术/操作视频、专题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报告等。
(2)开展本专业医疗卫生新技术或新项目推广使用的报告等。
(3)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专利、著作权等。
(4)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编写的著作等成果。
(5)主要参与的科研课题,获得的科技成果奖或教学奖励等。
(6)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经验和当地群众健康需求,参与创作的科普作品。
(7)作为主要参与人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工作形成的本专业技术规范、卫生标准、行业标准、诊疗指南等。
(8)通过带教一定数量的见习/实习生、进修生等人员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
(9)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2.主任医师
(1)解决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或临床诊治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重大问题、技术难等形成的有一定代表性的高质量临床病案报告、手术/操作视频、专题报告、应急处置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报告等。
(2)开展本专业医疗卫生新技术或新项目推广使用的报告等。
(3)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且具有转化价值的技术专利、著作权等。
(4)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编写的著作等成果。
(5)主持的科研课题,获得的科技成果奖或教学奖励等。(6)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经验及当地群众健康需求创作的普及率高、实用性强的科普作品。
(7)主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工作形成的本专业技术规范、卫生标准、行业标准、诊疗指南等。
(8)通过带教一定数量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
(9)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广东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护理专业评价标准条件
【高级职称评价条件】
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1-3项(每项提供1份)。
1.副主任护师
(1)解决复杂护理问题、参与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形成的院级以上护理案例、护理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
(2)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护理专业相关的技术专利或获得的创新奖项。
(3)结合护理专业实践开展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科研工作,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编写的护理学相关专业教材、著作等。
(4)主要参与的县(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获得的科技成果奖或中华护理学会及其分会护理科技奖;教学奖励等成果。
(5)向大众普及护理专业知识形成的科普作品。
(6)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护理专业技术规范、卫生标准、护理指南、专家共识等。
(7)通过带教一定数量见习/实习生、进修生等人员,以及所承担教学课题、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等形成的人才培养工作报告。
(8)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2.主任护师
(1)熟练解决护理专业疑难复杂问题、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形成的院级以上示范性护理案例、护理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
(2)运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在推动医护一体化、多学科合作等护理新模式建设方面形成的项目报告、技术专利或获得的创新奖项。
(3)结合护理专业实践开展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科研工作,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以主编、副主编身份参与编写的专业教材、著作等。
(4)主持的县(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获得的科技成果奖或中华护理学会及其分会护理科技奖;教学奖励等。
(5)向大众普及护理专业知识形成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普作品。
(6)主持研究并形成的护理专业技术规范、卫生标准、护理指南、专家共识。
(7)通过带教一定数量进修生、专科护士等人员,以及所承担教学课题、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等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
(8)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政策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链接: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391502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