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2023年07月医药行业动态和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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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0-24

行业动态汇总

·7月4日,广东省药学会发布《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23年版)》,这是2015年以来的第9版。该目录用药信息共有308条,包含了市面上常见的大分子生物药、小分子化学药,例如:利妥昔单抗、贝伐珠单抗、西妥昔单抗、阿达木单抗等。
·7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2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通过对过往医保统计数据的分析和整理,可以发现以下三大趋势:①总参保人数到达拐点,在职职工参保人数预计2-3年见顶;②医保收入增速步入个位数时代,控费成果显著;③医保累计结存破4万亿,仍需未雨绸缪。
·7月15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四部门联合发布《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启动2023年全国医保飞检,计划在今年8月至12月期间实现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检查。
·7月21日,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发布消息,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大力营造风清气朗的医药领域发展环境。
·7月21日,广东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该新版《指南》删除了公立医疗机构的用药数量(三级综合1500种/二级综合1200种/其他600种)的限制。此外,明确药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并进一步畅通国谈药品进医院的渠道。
·7月25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修正案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加大了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提出在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需从重处罚,同时增加了惩治民营企业人员腐败相关犯罪条款,也完善了此前容易通过单位行贿、个人行贿之间区别规避处罚的漏洞。
·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政策热点汇总

·7月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该办法是为了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建立最严谨的药品标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7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8月14日。《目录》覆盖医药、卫生健康、养老与托育服务等五十余个领域的相关技术、装备及产品等。医药领域中包括5条鼓励类条目,6条限制类条目,以及13条淘汰类条目。
·7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的公告,其中《续约规则》提出对达到8年的谈判药纳入常规目录管理;对未达8年的谈判药,连续协议期达到或超过4年的品种以简易方式续约或新增适应症触发降价的,降幅减半。这一调整有利于稳定企业预期,减轻后期降价压力,减少续约失败的可能性。
·7月24日,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指出下半年国家和省际联盟药品集采是重点。一是开展新批次国采;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内至少开展一批(含省际联盟)药品和耗材带量采购;三是数量上的要求,国采和省采药品数量合计要达到450个。
·7月28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出持续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重点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国家集采以外的化学药、中成药以及神经外科、体外诊断试剂等药品耗材集采。

招标挂网汇总

·7月10日,上海联盟采购办公室发出《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HLM-YD2023-1),要求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 2025 年12月31日。此次参与联盟的省份有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和山东等15省区市。
·7月16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第5号)》,正式公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涉及68个报价代表品、140个非报价代表品,来自于63家药企。后续还剩分配采购量,执行中选结果等工作,湖北牵头的这轮中成药集采预计可节约药品费用超过45亿元。
·7月20日,江西省发布《关于干扰素省际联盟采购拟集采品种目录的公示》,拟对14个干扰素品种进行集采。此次集采一旦开展,影响的将是数十亿市场,同时,生物药集采的品类再次扩充。
·7月27日,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发布《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不同于前三批集采,此次集采包含化药(32种)、中成药(10种)、生物药(10种),三大领域一次性覆盖。
·7月28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的通知》,要求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选择质优价宜、临床认可度高的中选产品,同时也要求各医疗机构于8月8日24时前完成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确保数据合理、准确。
来源:众盈医药集团






